第四十八章 摩尼(2/3)
作品:《李唐传奇》安的,皇上十分信守当年的承诺,并不干涉我们的传教活动,去年我们已经在长安建立了寺院,教徒也发展到了二千多人,主要以下层民众为主。我想殿下也知道,摩尼教初来大唐之时,便是在东南一带传教,到开元二十年时已颇有百姓基础,这次我来江南就是想请殿下答应我重新恢复在江南一地的传教。”
李月听了睿息的话,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既然皇上答应你们在我朝传教,从原则上我并不反对,但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双方达成共识。”
睿息早就知道李月必然要提条件,他便微微一笑,等待对方的要求,这时李月看了看崔焕,崔焕知其意,便笑着说道:“首先是传教的地方,刚开始时暂时不要在浙西一带传教,你们可去越州、福州、泉州一带可好?”
“这个没问题,我们的基础本来就是那一带。”
“其次希望你们尽量在百越等少数民族中传教,劝服他们下山入籍成为普通百姓。”
“这也是我们教义的宗旨,在光明之神下,众生平等。”
“好!最后一条是你们必须遵守大唐的律法,不得触犯大唐的刑律,更不得煽动百姓与官府为敌,当年殿下在台州就处死了一名自称是摩尼教神婆的女巫,望你们以后自重。”
睿息微微一笑答道:“此事我也有所听闻,我们摩尼教并无神婆的说法,更不会为己敛财,这一定是人借摩尼教之名蛊惑我的信徒,这就更需要真正的摩尼教徒去宣扬我们为善的教义,免得被不法之人所趁,况且我早闻江南一带百姓富足、官吏清廉,乃大唐百姓所向往之理想之地,我在大唐多年知道普通百姓小富即安,若如此,再有人鼓动百姓也不会跟随造反,崔大人何必多虑?”
“大师说得好,自古只有官逼民反,哪有百姓吃饱饭还造反之理,我同意大师在江南传教。”
“多谢吴王殿下和崔大人,我还有一个请求,我想在泉州和明州各建一座大云光明寺,不知能否答应?”
不待李月说话,崔焕便抢先说道:“此事大师可向功曹事祠庙署申请,按章审批。”
睿息点点头,他摸出两枚戒指递给李月道:
“这戒指是用我波斯国玺的碎片所做,非金非玉,一枚名王者之戒,一枚曰霸者之戒,王者之戒上镶有血钻,而霸者之戒上镶的是黑钻,这两颗钻石也是来自波斯国王的权杖,我闻殿下膝下有二子,现将这两枚戒指权作见面之礼献上,请殿下笑纳。”
“如此珍贵的礼物,李月替犬子谢过大师了。”
第二天,睿息便向祠庙署递交建寺申请,按金陵政制,新教建庙属甲等公务,需经吴王审批后方可执行。
金陵府在经萧隐、崔焕两任长史后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政务制度,比如将日常公务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戊级公务由从事直接审批即可,如本钱在五百贯以下的店铺开张等;丁级公务则需要主薄批准;以此类推丙级公务就需要一署之长司马来审批;到了最高一等的甲级公务,如平乱、赈灾、颁令等则需要吴王的签字方可施行;在分级的基础上又按所属分为白麻和黄麻二类,白麻类公务用白麻纸记录必须报金陵府审批;而黄麻类公务则直接由地方审批即可,一般用黄色麻纸记录,但也必须送金陵府备案。这套制度在后来被李月用金字刻在铁碑之上,立在了勤政院的广场中央。
话说睿息向祠庙署递交建寺申请后,时间已临近新年,就在新年的前一天,睿息接到官府通知,建寺申请已经批下来了,让他到祠庙署领取批文,批文上说根据规定新教初建寺只能建一处,所以祠庙署只批准在明州建寺,三年后方可申请在泉州增置,睿息虽然有点遗憾但他对勤政院的效率却深感震惊,他去年在长安申请增置一处大云光明寺时,足足等了大半年,到今年的六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