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情种遇仙(5/6)
作品:《不准放屁》换来的香喷喷大米饭,我就心花怒放、疲惫尽消。为了占一个好摊位,我加快了脚步。这天到得很早,集市上只有几个早起的商人在晃悠。放下扁担,摊开油毡纸,解散捆绳,把草药一细捆一细捆,排列整理好。人们陆陆续续,都来逛早市了,我也吆喝得格外起劲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顶呱呱的干草药哟!上好的药材,药到病除哟!又干又轻,不占分量哟!”许多老主顾都停下脚步,翻捡一番,砍价一番,就拎着一捆药材走了。一听到铜币落袋的“叮呤当啷”声,我就飘飘欲仙。
忽然,油毡纸被人“呼啦啦”踢飞了,像一只乌鸦般扑翅飞翔。“是他吗?”“就是!就是他!”“给我捆了。”我正在犯迷瞪,已有三个如狼似虎的公人,把我捆缚成了个粽子,紧绷着肉,一丝一毫也不得宽松。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应该反抗,但已不能动弹了。“我犯了什么罪?青天白日地捆人!”“你难道不认识我了吗?”眼前转过来一个,紫棠色面皮,天庭饱满、双睛点漆、两耳悬珠的财主,衣着锦绣,不可一世。我凝目细望,最终还是无奈地摇摇头。“五年零四个月前,我举报你老婆是花妖,没想到,你竟给我玩了个人间蒸发。朝廷只能发了个通缉令了事。这下可好,终于被我寻访出来了,你还有什么话说!”“原来如此。”我闭目凝神、双眉紧锁、一言不发。五年了!整整五年了!屠路还惦记着花容,相隔千里,他还是找上门来了。面对如此死心塌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天煞星”,我还有什么话说。
在死囚牢里,任凭他们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用竹签钉指甲、火烧铁烙,我就是一声不吭、一言不发。屠路一定要我讲出,花容隐居在方圆八百里东白山何处,但我淡淡地笑答:“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屠路恼羞成怒,唆使县官和狱史,判我为“妖人谋逆罪”,合当凌尽处死。(要割肉一千余刀,理论上只有割到最后一刀,才能死。)
处决那天,白昼如夜,阴风飒飒。目睹着自己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地,被碎割下来,就像小鸟的羽毛,一根一根被拔扯下来。听着解腕尖刀,在肌肤上“丝丝丝”如毒蛇游走的声音,我不禁回想起,触摸花容肌肤时的感觉。割吧,一片一片都割去吧,我已上天入地,荡气回肠,刻骨铭心地爱过一回,遍尝人间无双的极乐,更复何求!死亡,毁灭的只是人的形体,而对爱情是无能为力的。一个恋爱中的人,能够做到一切,他比天神和魔鬼更有力量。花容爱余情,余情爱花容,这已是一个永不可变更的事实。哪怕江河逆流、日月颠倒、宇宙毁灭,也不可变更,不可战胜了!
感官异常敏锐,人们“呼哧呼哧”地呼吸,有人指指点点,说:“这是妖孽,处死活该!”有人泣涕涟涟,说:“这是爱情的圣徒!”总之,一切都与我余情无关了,我余情也与一切都无关了,几个时辰后(时间多久由运刀手决定),我就将像耶稣基督一样死去。爱的悲剧永远不存在,只有爱情消亡了,才会有悲剧。自己将被作为“爱之圣徒”,永远供奉地神龛。后世的相爱男女,都会念叨余情和花容的名字,就像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一样。我唯一希望的是,花容能逃脱人们的搜捕,不受恶徒的染指。
(十二)永不分离
花容听闻余情悲惨的死讯后,心如火焚、万念俱灰、凋谢飘零,她永远地变成了一株月季,每逢春日开着紫色忧郁的花。好心人收集我的骨殖,埋葬地月季花下,三四个月后,月季的根部长出了一棵,手指粗细的藤萝,它紧紧地缠绕、拥抱着月季的主干。绿叶莽莽,生趣盎然。不久,月季的所有椭圆齿形叶片都凋零了,她只燃烧紫色的火焰。好事者扒拉开藤萝的密叶,发现——藤萝的躯干和月季已混同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辨你我……
“爱!因为只爱能给人
不可理解的英勇和胆,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