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声渐起,许寻笙的双手放上键盘,岑野开始轻轻吟唱。整支乐队的音乐,流畅得如同山野群声漫响,又有如孩子在荒原里引吭高歌。>
某个时分,岑野唱到最最热烈处,灯光如同迷雾般笼罩着这位注定璀璨的未来之子。许寻笙原本埋头弹琴,就像是有所感触,无意抬起头,竟看到他也转头,看着她。他的外套已脱掉丢在地上,只穿简单打底白恤,和她一样。他的额上有一点点汗,原本浓烈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澈,对她笑了。>
欢喜的,盼望的笑了。>
许寻笙移开目光。>
这么闪闪发光的人,谁能多看他一眼?>
……>
演唱结束,朝暮乐队的发挥堪称稳定高品质,甚至明显比之前张海担任键盘时,还要无可挑剔。然后换固胖胖乐队登台,之后就是观众和评委打分。>
大家又回到了休息室,男孩们兴致都很高,嬉笑怒骂,意气风发。许寻笙默默跟在他们后面,偶尔也被逗得失笑。等进了房间,她刚坐下,一团毛衣已递到她面前。>
“冷不冷?看老子多体贴。”岑野在她身边坐下。>
许寻笙接过毛衣:“谢谢。”将毛衣放在腿上展平,穿上,又仔细整理了一下袖口,再抬头,发现那双黑黢黢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
“你看什么?”她问。>
岑野神色懒懒地转过头去,说:“这毛衣看久了还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回头我也去买。”>
许寻笙失笑:“商场品牌女款专柜,你可以去试试。”顿了顿又说:“说不定你穿也很好看。”>
她肯跟他开玩笑,岑野自然求之不得,“呵”了一声说:“我知道在你眼里,老子长得好,什么衣服都能驾驭。不过女装还是算了,我是笔直——笔直——的纯爷们儿。”最后一句话他故意拖得很长,然而许寻笙笑笑,显然根本没听懂,抬头看向电视里,固胖胖乐队的表演。>
平心而论,这支乐队还不错,表现中规中矩,而且颜值都挺高,穿得也漂亮,不像朝暮乐队穿得还挺随意街头的,他们穿的几乎都算得上是演出服了,而且都是大牌,可见家底颇丰。他们还画了妆,站在舞台上确实颜色更鲜亮。有几个演唱片段也可圈可点,迎来观众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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