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开矿建厂(3/4)
作品:《红楼鼎革》。>
自从辽东兵兴,国用匮乏,朝中也有官员提出开矿以补国用,但阻力重重,未能通过。实际上,禁令早已废弛,如今私矿何处不在?柳湘莲严重怀疑那些反对者中有偷偷开矿的!>
官员之私心且不论,在皇帝看来开矿也确有不妥——官办成本太高,私营风险太大,难解。如果柳湘莲不能解决这个顾虑,同样难以获得永隆帝的同意。>
偷偷开矿不是不可,需要凭借权势金钱打通地方关系,让地方官代为遮掩,但这对早已招致众怨、诽谤集身的柳湘莲而言,无异于自寻死路!>
于是在改建盐场、发展屯田和渔业之际,柳湘莲深思熟虑之后,再次上题本,其中说道:“鉴于明季之失,世人以开矿为弊政,决然不可行,臣独以为不然。弊不在开矿,实在开矿之法!向来开矿,徭役滥征,工本不计,不知施以巧技,徒然榨取血汗,欲民忍挞待毙可乎?是故利不可得而乱生……然以臣观之,矿者,藏之于山间,非有智有力者不可得也,实为天赐我中国之福泽,能不损民利而善用者,可也。若择殷实良善商贾,于某府某州某县之地,特许以开矿建厂之权,令其便宜行动,而官府不与经营,唯督之以守国法、纳矿课,则民、国两利……为验此策可行否,臣请特许柳氏商号于永平府境内开矿建厂,每年纳特许金白银一千两,并以十一征税,试行此法两年,成效如何,自可显现。”>
简言之,柳湘莲提出建立特许制度,厂矿官督商办。如此一来,朝廷只管收税和监察,不参与经营,不需要投入,先立于不败之地。>
题本一上,顿时又招来非议。官员向来不愿沾染“利”字,以免污损名声,柳湘莲这等求利姿态,在官员中可谓万里无一,自然又是一番痛快弹劾。一时间,柳湘莲之名无异于贪婪恣欲之辈,几乎成了国朝罪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主要的反对理由仍是影响农本、矿工作乱等几项,涉及矿税,也少不了有人指责“与民争利”。>
在柳湘莲看来,后者才是最重要原因——现今有能力开矿的多是权势之家,谁傻不拉叽的交劳什子的特许金和矿税!全天下怕只有自己一个上赶着交税的老实人!>
朝堂纷争一如既往的热烈,臣子们各抒己见,少数持赞同意见的也不敢发声支持。但无论反对者多么义正言辞、光明伟岸、声势浩大、为国为民……他们根本提不出更好的解决国用不足的办法,在永隆帝诘问之时,只能说些诸如“核兵省饷”之类的套话废话。>
看着这些所议毫无实效、犹然自以为是真知灼见且为民请命之辈,永隆帝不禁为之冷笑。他心如明镜,柳湘莲此举表面上是请求设立开矿特许,实际上和解除烟草禁令如出一辙——项庄舞剑,意在矿税!>
禁烟之令早已废弛,所以柳湘莲提议放开禁令进而加征烟草重税。>
而禁矿之令同样早已废弛,不知多少私矿在开,但矿税却没有征收!>
所以此议一旦通过,就意味着矿税再度开征,而且是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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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湘莲不过是为掩人耳目没有明说罢了!这无异于断了某些人的财路,不惹人厌就怪了。>
柳湘莲始终不提变动三十税一的商税,永隆帝同样不敢作此想,因为影响太大,但矿税极为特殊,毕竟开采利用国家资源,征税有何不可?>
实际上现在也不是完全不收矿税,除了金银等几类被国家严管的,其他是由地方“有司”负责征收,收多收少地方说了算,最后随便拨给户部一点儿,一年到头全国都收不到几两银子。>
矿税之外更令永隆帝心动的是,柳湘莲在奏折中还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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