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至亲为仇(2/4)
作品:《红楼鼎革》道:“都察大人明鉴!当年诸位伯父欺小民幼弱,强夺家产,其行与强盗无异!见我渐将成人,又派人袭杀,差点儿重伤而毙!何谈伯侄之亲?分明生死之仇!若入其门,安有命在?蝼蚁尚且贪生,岂有人不惜命?不敢孤身入府,只为苟且偷生!此情天地可鉴,请大人主持公道!”>
“放屁!你这忤逆孽畜!谁曾夺你家产!你自己挥霍尽了,竟敢来诬告尊长!……”>
柳湘莲尚未说完,柳极恼羞成怒,上蹿下跳,破口大骂,最后被衙役扯住,捂了嘴。>
他本也不敢在公堂上乱发脾气,没想小贼不但不认罪伏法,竟敢反咬一口!>
他虽得意于当年壮举,很希望再来一次,可这事儿只能干不能说呀!>
突然被揭破,偏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禁气的胡子猛抖,心跳加速,大喘粗气儿。>
“可恶!”“不当人子!”“主持公道!”……>
围观之人比看了大戏还激动,传出阵阵叫好声、喝骂声和要求主持公道的呼喊。>
他们也必完全相信柳湘莲的话。只是这年头被以不孝之罪送进衙门,谁不是先挨顿板子?>
好个柳二郎!不但没挨板子,他还反告了!>
观者顿觉精彩,就凭这一手,今儿就没白来挤一场,大汗淋漓也非常值了。>
李慎忠是想借助舆论压力,迫使柳家息讼,按下此案,免得捅到上面。>
虽派人喝止旁听者胡言乱语,也不曾将他们驱逐出去。>
这时接了诉状一看,他的脸色越发精彩。>
原想息事宁人,不料一案没结,又生事端!>
将诉状放在一边,他喝道:“被告!你所告夺产之案已过十余载,牵连远年,证据失落,难辨真伪,本官决定不与受理。”>
“啊!”“怎能如此!”……>
很多围观者大感失望——好好一场大戏,竟胎死腹中了!>
柳湘莲并不失望,他原也不准备此时发难。>
当年带头的是柳芳他爹,而柳芳现在京营任职,算是今上夹带里的人物。>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柳芳没出手拍死他,比如直接以族长之命派人把他绑了,已经很不错了。>
案件久远则不受理,也的确有这个规矩,类似于后世追诉时效,时间久了,证据、证人都不好找的。>
柳湘莲这时提出只是反戈一击,证明双方纠纷由来已久。>
李慎忠驳了诉状,并没有全然置之不理,问道:“当年纠纷不必再提,你说遭袭杀,是怎么回事?”>
柳湘莲回道:“四月初,翠怡班掌班胡大海诓骗伶人蒋玉菡,借以诱小民前去救人,并埋伏人手袭杀,致我重伤濒死。事后查证,胡大海与柳家二房柳茁关系密切,此事定是柳家所为无疑。证人就在外面。”>
呵!真是越发精彩了!喧嚣声又起。>
柳家叔侄吸取教训,不敢多说。>
涉及杀伤案件,与现在正进行的胡搅蛮缠不同,李慎忠也得慎重以待,命传证人进来。>
柳极原以为所谓“袭杀”是污蔑,着实气愤,这孽侄真是毫无廉耻!>
转头看向柳茁,却发现他在见到证人时呆愣住了,喃喃自语。>
柳极立马有了猜测——茁侄儿长能耐了,竟敢暗下杀手!>
证人不是别人,正是胡大海。>
三十来岁,面目磕碜,胡子拉碴,精神萎靡,衣冠不整,显然最近过的很不好。>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