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当众杀人(2/4)
作品:《重生恒星》变成金钱的极品贪财奴,胖子守卫对于大陆上各种金钱,恐怕比对她亲生爹娘都更熟悉。这黄金刀币,其价值足足是青铜刀币的一百倍,也就是说,一枚黄金刀币,最少也相当于一百枚青铜刀币。
胖子守卫用一种与他的肥胖完全不搭边的速度将握住黄金刀币的肥手缩回,将那黄金刀币放在口中用牙齿狠狠的咬了咬,确定其材质的真假之后,方才小心翼翼的将黄金刀币放如怀中,然后仔细的打量起这个黄金刀币的主人来。
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有一张英挺俊朗的脸,身形颀长,猿背蜂腰,穿一件破破烂烂的袍子,袍子之上,还有淡淡的血迹。
尤其令人注意的是,这青年的额头之上,有一条血色的条纹。
想必诸位书友也看出来了,这青年就是林战,话说林战辞别古妖,并且制定了计划之后,立刻就踏上官道,朝着与凌烟城相反的方向狂奔。
他既然已经决定了暂时不动乾家,自然就没有必要再入凌烟城掀起波澜。但他对这大陆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那无上神国到底在何方,想要进入无上神国,自然需要找人询问。
林战此时的身体素质,说是人型暴龙都不为过,他全力狂奔的速度,便是比之上辈子地球之上最快捷的跑车,都要快上几分,一晚上毫不间断的奔跑,跑出的距离,又何止以千里计。
实际上林战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远,他只是依稀觉得,自己离凌烟城,应该有一段距离了。
当这个世界的三轮太阳渐渐从地平面露出一点光线的时候,林战就到了这扇其上龙飞凤舞的雕刻着‘溧阳城’三个大字的城门之下。
也就在那个天都还没有大亮的时候,这溧阳城门前,就已经排起了一条数百人的队伍,每个人的旁边,几乎都放着一担子农产品,或米粮,或菜蔬……而且几分钟之后,那座高约七八米,宽有六米左右的巨大城门,也渐渐打开。一个肥胖如猪的兵士打扮的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带着四个作同样打扮的干瘦的家伙,从城门之中走出来,然后开始收钱,而那些排在前面的交了钱的农夫,便担着自己的担子,进城去了。
林战清楚的看见,这些农夫交给那个胖子兵士的东西,乃是一枚用青铜铸就的小刀一般的物件,那物件的形状,和自己姐姐在空间戒指中留给自己的黄金物件的形状几乎一致,两者唯一的不同,就是铸造的材质,一乃青铜,一乃黄金。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林战从来没有想过凭那五个双目无神,脚步虚浮的兵士能够拦住自己,轮到他时,他学着前面那些农夫的模样将早已取出的黄金刀币放到胖子摊出来的手掌之中,然后大步朝城门走去。
孰料那胖子守卫在收了他的黄金刀币之后,竟然一声大喝将他叫住:“小子,老子他妈的还没有发话让你走,谁他妈的让你走了。”
“怎么,我的黄金刀币,难道还不够入城的费用。”林战冷笑着答道,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他并未动怒,再说,这些虾米一般的小人物,还不值得他发火。
“黄金刀币当然够了,不过小子,看你那一身打扮,也配拥有黄金刀币?还不老实交待,这黄金刀币,是从哪里偷来的。”胖子那被脸上的肥肉给挤得成了一条线的小眼睛咕噜噜转着,里面不时放出阴鸷的光芒。
在他想来,能够随手拿出黄金刀币而面不改色,那他身上的黄金刀币,至少得是拿出来的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再说这小子年纪这么轻,定然实力不强,穿的这么破烂,也不可能是什么大家族的传人。
如此角色,简直就是老天专门给他送来的凯子,他若是不狠狠的宰他一顿,怎么对得起老天?对的起自己?
一众排在林战后面的农夫眼见如此场景,一个个都开始为林战担心起来,这胖子守卫,是出了名的贪婪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