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9章 做好事不留名(2/3)
作品:《我和23岁美女总裁》给迷倒了。他脸上的血,也不是真得鲜血,而是一种红色染料--谁有矿泉水?”
陆宁简单解释了几句后,问在场的围观者们。
他真没有胡说八道,在从男人手里抢过孩子后,陆宁就嗅出孩子脸上的鲜血,只是一种很像鲜血的染料(男人抢走孩子时,唯有制造出他受伤的假象,才能抱着孩子在公园内狂奔却不会被怀疑的)。
常年在刀尖上跳舞的陆宁,如果连鲜血与染料都分辨不出来,那么他可以牵着毛驴找地方隐居去了,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至于孩子现在昏迷不醒了,则是因为陆宁在把他抢过来后,从他的呼吸中嗅到了曼陀罗花儿的味道。
曼陀罗又名风茄儿、洋金茄花、山茄子,产于西南各省,具有麻醉、镇痛作用,是古代麻醉效果最强的一种,可阻断人的副交感神经,也可用作人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将配制好的曼陀罗,搀和在酒水里,一来遮味儿,二来提高麻醉效果。
即便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稍不留神就可能中招。
陆宁既然被人‘尊称’为盗圣,那么这种东西自然是少不了的。
曼陀罗花不但能掺在酒里,也能燃烧(五鼓断魂香之类的),更能掺在水里再泡上一块毛巾,到时候拿着只需在小媳妇嘴上捂一下子,她就能迷迷糊糊的不知所谓,随便你折腾了。
“我有,我有!”
陆宁的话音未落,就有好心的市民递来了一瓶矿泉水。
“哦,刚才就是拿这瓶子砸我脑袋来着了吧?”
陆宁看了眼那个瘪了的瓶子,问那位好心的市民--一个长的有些抽象的大嫂。
大嫂愣了下,随即讪笑了着后退一步,低声说:“也不是很疼嘛。”
确实不是很疼,真要很疼的话,陆宁今晚就会出现在她卧室内了,当然前提是她长的再好看一些才行。
“这位大姐,先把孩子给我。”
陆宁拿着矿泉水走到了小良家面前,屈膝蹲了下来。
这会儿,小良家还在无助的哭泣,楚楚可怜的,好想让人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呵护一番,顺便再做点别的事。
听到陆宁要把宝宝要过去后,小良家顾不上哭泣了,马上就条件反射般的抱紧了孩子,瞪大一双泪汪汪的眼,恶狠狠的盯着陆宁,比母狼还要可怕。
“大姐,我是好人,真得是好人,不会伤害孩子的。”
陆宁满脸诚恳的样子,眼珠子却顺着小良家的领口往下看去。
话说,就在陆宁琢磨事时,就已经提醒小良家,别特么的装作认识字的玩手机了,还是好好看孩子才是正事,可她却说他有病。
陆宁的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不说,还为了替她抢回孩子,被老多正义之士给痛扁了一顿,现在趁机‘欣赏’一下她领口内的规模,也算是回收点成本,也不算过分吧?
“这位女士,我可以担保陆、陆先生不会伤害孩子的,你就給他看看吧。”
看到小良家对陆宁没事好感后,成警官及时拍马跳了出来,拍着*膛的说陆宁是好人。
人们对于代表正义的警察,还是很信任的。
闻言,小良家这才用力咬了下嘴唇,半信半疑的本孩子递给了陆宁。
陆宁左膝跪地,把孩子横放在了屈起的右腿上,拧开矿泉水盖子,把清水倒在了孩子的脸上,头也不抬的对小良家伸出左手:“纸巾。”
花信小良家出门时可以不带钱包不带钥匙不带老公,但绝对会带着纸巾:谁能保证不会刮风,把漂亮的小脸蛋给吹上灰尘啊,自然得及时擦掉,以免影响市容。
“我、我没有。”
小良家赶紧去找小包时,才发现小包啊,手机啥的早就都跑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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