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对簿公堂(2/5)
作品:《红楼鼎革》/>
这也不难理解,一则平时允许旁听的案件极少,机会难得。既能一观青天大老爷的威武风采,还不用卑微跪地,荣幸之至了。>
二则此案事涉理国公府和广和楼东家,又是不孝大案,吸引眼球。>
广和楼戏票太过昂贵,多是身家丰厚者流连忘返,普通百姓难得进入消费一次,出来后不免夸张,传的神乎其神。穷汉买不起戏票,看不了戏,来看东家打官司出丑也不错,又不用花钱!>
理国公府大门前也正在送行,柳家众人皆知已打点过察院,胜券在握,欣欣然喜色满面。>
族长柳芳不肯出面掺和,其余人论资排辈,老三柳极最是年长,身上亦有捐来的功名,被推选出来作为原告。>
柳茁则是年轻一辈代表,需他鞍前马后操劳,万一三叔忘了词也可在旁提点。>
与后世律师可代理出庭不同,这年月讼师不但没有上堂资格,反有因挑拨诉讼被抓去坐牢甚至充军流放的风险。>
代写诉状的金讼师只能提前将如何应对可能的问询,作了详细讲解,也不知熬死多少脑细胞才让柳家爷们大体记住。>
西城察院。>
李慎忠身着五品白鹇补服,在后宅中独坐,仍在沉思如何应对。>
悔不该一时轻忽不察,竟收了诉状又收了钱,现在只能尽力弥补。>
他也知道,柳家人看似气势汹汹,实则不过是想坐实此子不孝罪名,借以夺财,倒并非是真想置其于死地。>
实际上,作为巡城御史他也仅可对杖罪以下案件自行审理并结案,即仅能处以杖(大棍打)、笞(小竹板打)、枷(戴木枷示众)等刑罚。>
若是徒罪以上,便要移送刑部定案。>
而这件案子难以直接依律定罪,又有双方角力,一旦转送刑部,必会惊动圣上圣裁。>
以圣上言必谈“孝”的作风,柳湘莲怕是落不了好,可他偏又和贾家等勋贵联系紧密。>
李慎忠想来想去,如果此案处置不当,等于是将难题交给圣上,将会大大不利于他今后的仕途!>
衙外喧嚷之声渐盛,他知今日前来旁听审讯之人必定众多,早加派人手引导维持治安,以免发生踩踏、盗窃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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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期盼如陆师爷所料,柳家迫于形势而息讼最好。>
如果真的冥顽不灵,他只能秉公办理了。>
云板声响,到了时辰,李慎忠起身,从后宅走出,入大堂落座。>
大堂上,黑衣皂靴的衙役分列两侧,面容严肃,手握上黑下红的水火棍,恭敬站立。>
皂吏来报,原告、被告俱已带到,候在仪门之外。>
“升堂!”李慎忠喝道。>
须臾,原告、被告依次走进大堂。>
原告两人,一老一少站在一起,自然是柳极、柳茁两叔侄。>
被告一人,柳湘莲。>
三位柳家人见面,相互之间别说行礼,全无一点儿好脸色。一方漠然无视,一方怒形于色。>
李慎忠冷眼瞧着,两方人反差极大——作为被告的少年,形容英俊,举止有度,见之神清气爽。更让人意外的是其神色淡然,似毫无忧惧。>
相比之下,反倒是两位原告神态慌张,彼此向对方投去询问的眼神。>
若非慑于公门威严,不敢私语,定会交谈一番,显得格外心神不宁。>
这也难怪,来时见到衙前大街上竟是乌泱泱人群,摩肩擦踵、泼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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